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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事人才招聘信息_贵州省人才招聘网平台

tamoadmin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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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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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事人才招聘信息_贵州省人才招聘网平台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安市人通[2007]3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安顺市人民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安顺市人民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顺市人民驻北京联络处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各岗位具体要求见《安顺市人民办公室2013年公开招聘市驻北京联络处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4、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2008年1月1日以后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安顺市人民办公室人事科(地址:安顺市委大院内综合大楼6楼617室)。

报名时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如有工作单位,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参加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须持县以上教育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

4、本人填写的《安顺市人民办公室2013年公开招聘市驻北京联络处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需贴照片,表格见附件二)。

由市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由市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

招聘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招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面试比例倍数<1:3>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凭有效《居民》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需求相关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办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办招聘领导小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视力、听力、血压、身高、体重五项,体检考生对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可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复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

医疗卫生机构在本次公开招聘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市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由市办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党员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市办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6、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办招聘领导小组在市人民网上进行不少于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安顺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号)以及《关于对〈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已下文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次年不能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853—3649491

招聘咨询电话:0853—3282064

附件一: 安顺市人民办公室2013年招聘市驻北京联络处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二: 安顺市人民办公室2013年招聘市驻北京联络处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安顺市人民驻京联络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 年11月12日

贵州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思南县引进人才办法(试行)》,并报请县委、县人民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22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人才工作组织领导和程序

(一)成立思南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安亿军县人民副县长

副组长:黄正权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田景书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谌红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王华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疾控中心主任谢全胜县民族中医院院长陈绍发县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田景书兼任办公室主任,罗运佳、秦信波、彭元君、张烨四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二)引进人才程序:发布方案、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聘用审批。

二、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引进人才聘用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相一致的原则。

三、引进人才的职位和名额(见附件)

四、引进方式

由用人单位根据引进面试合格,引满为止。

五、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对象

我县急需紧缺卫生技术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

六、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我县急需紧缺卫生技术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隐瞒违规违纪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七、引进聘用信息发布

引进聘用实施方案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主要发布方式由"思南县人民门户网站、思南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和思南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发布。

思南县人民门户网:://.sinan.gov.cn/

思南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inan.gov.cn/

思南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sj.sinan.gov.cn/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体检考核、拟聘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在思南县人民网站公开发布。

八、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思南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遵义医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贵阳医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贵阳中医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56-7223111,18585603546。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或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提交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推荐协议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四)5月10日前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九、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

(一)往届生于5月10日在思南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到,5月11日在领导小组指定医院体检(报到时另行通知)。

(二)应届毕业生体检暂定于2014年7月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思南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集中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负责具体考察。考察政审组将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人才引进单位报经思南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引进人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在读的非应届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四)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五)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七)在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思南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引进人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人员。

十一、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名单上报思南县委人才办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书》。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截止到2014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引进人员工资及优惠政策

(一)引进人员工资根据思南县事业单位现行相应职称标准按月发放。

(二)其优惠政策按《思南县引进人才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思南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6-7223111,7221714

手机:18585603546

贵州农村信用社招聘公告在哪里看

贵州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按照省委、省关于把安顺试验区建设成为“贵州加快发展的经济特区”的定位以及“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提出的“抓机遇、提速度、上台阶”的总要求,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实际情况,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2011年我区面向全市招聘中小学教师75名,其中职业高中教师4名,中学教师19名,小学教师52名。现公告如下:

-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逐步解决我区中小学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招聘程序进行,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岗位

对以下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75名(小学教师52名其中:语文13名,数学14名,英语12名,音乐4名,体育6名,美术3名>;初中教师19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4名,物理1名,政治1名,历史4名,生物1名,美术2名>;职业高中教师4名其中音乐2名,体育1名,美术1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安顺职业技术高级中学:4名(其中:音乐2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幺铺中学:10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2名,美术2名);

开发区实验学校:10名(其中:初中6名:语文1名,英语2名,物理1名,历史2名。小学4名:语文1名,英语1名,体育2名);

洞口流民族学校:14名(其中:初中3名:数学1名,英语1名,生物1名;小学11名:数学1名,英语4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宋旗学校:音乐1名;

双阳小学:7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幺铺小学:14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4名,英语5名)。

小屯小学:14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6名,英语2名,体育1名)。

高寨小学:数学1名。

四、招聘对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安顺市户籍、年龄在35岁以下(16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在开发区公办学校连续代课至2011年9月1日止5年以上(含五年),现仍在教育岗位上、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代课教师。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毕业生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代课教师具备中师(中专)学历及以上。

(二)报考初中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及以上。

(三)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代课教师具备本科学历及以上。

(四)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2、曾经参与过邪教组织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适合在教育岗位工作的。

(五)加分条件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在全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由省级机关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志愿者”,至2011年11月30日前在安顺服务期满、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在县(区)及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对具备招考条件的代课教师,按任教年限在笔试成绩中加分。连续任教5(含5年)至10年的加6分;11至15年的加7分;16至20年的加8分;21至25年的加9分;26年以上的加10分。

(以上加分均按笔试成绩折算前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笔试前进行公示。)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6日至2011年12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安顺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安顺开发区西航路)。

(三)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应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原件,有效居民、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县(区)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白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2、符合招聘条件的代课教师须持本人有效居民、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代课年限证明材料原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县(区)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白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3、加分的人员除带上以上相应材料之外,同时还须带上以下证明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县(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西部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西部”项目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西部”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四)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考生按照学科实行定向报名,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作为此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专用经费。

2、填写《开发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考试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必须一致。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将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比例的职位在报名处进行公示,供报名人员参考。考生可以在报名时间截止次日(12月23日)将自己所报的职位调整到报名数与招聘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

(七)学科招聘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如达不到比例,招聘领导小组将对该学科招聘予以取消或调整,以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保证所招聘教师的数量和质量。

(八)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1年12月27日凭有效居民和缴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按60%,面试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取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结果公布:笔试成绩在安顺市人民网、安顺开发区网和报名处进行公布。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分学科岗位设置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的内容当场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结果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安顺市人民网、安顺开发区网和报名处进行公布。

八、体检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黔人发20044号文件规定,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应聘者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以分学科招聘名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安顺市人民网、安顺开发区网和报名处进行公布。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结果在安顺市人民网站、安顺开发区网站和报名处进行公布。

九、考核与公示

考核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须签定五年内不能办理调动的聘用合同。

十一、组织保障

(一)成立开发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日程表,按程序规范进行。

(三)每个阶段公示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确定公示时间及相关内容。

十二、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三、****

报名咨询电话:黎老师:13721559991、梁老师:13985311036

监督电话:0853-3416226

十四、本公告由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附件:1、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应往届高校毕业生).doc

2、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代课教师).doc

安顺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2名新增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应聘人员可从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官方网站(.gznxbank)、贵州人才信息网(.gzrc.gov.cn)、贵阳人力网,查看贵州农村信用社的招聘公告。

以2020年为例,贵州农村信用社招聘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特长及工作需要综合确定,一般从事银行综合柜员、客户经理、总行工作人员或管理委培生等岗位。招聘单位、招聘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高校毕业生专场网络招聘活动招聘表》。

二、用工形式及薪酬

劳动合同制。薪酬为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享有“五险一金”、住房增量补贴和企业年金等。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毕业院校要求为国家“985”或“211”工程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毕业院校限制)。

2.取得中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并取得所学专业相应的学位证书。招聘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其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所载的专业一致,其他证书、证明不予认可。

(1)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能够在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

(2)境外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能够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并满足境外留学人员就业落户条件要求(相关政策请咨询教育部留学中心)。

4.热爱农村金融事业,认可贵州农信企业文化,胜任贵州农信工作。

5.本科学历年龄为18-26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的第一日)。

6.身心健康。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

7.胜任工作,及时到岗,能适应农信社作息时间和劳动强度要求,符合我社亲属回避有关规定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1.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在职合同制员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以及农信社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有涉黑、涉黄、涉赌、记录的。

6.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宜到贵州农信工作的情形。

四、应聘方法、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5月6日上午10:00—5月13日下午17:00前登录贵州农信官方网站进入报名系统并按照要求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以了解网上报名有关说明和要求。

2.资格初审及缴费

5月6日上午10:00开始至5月14日下午17:00结束,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是否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资料是否规范。

对5月12日下午17:00前报名的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错误、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以及不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5月13日下午17:00报名系统关闭前重新修改报名资料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缴纳85元报名费。缴费于5月19日开始5月21日下午17:00截止,未按时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功缴纳报名费的,取得笔试资格。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取得笔试资格人数与其报考招聘单位招聘达不到3_1比例的,调整该招聘单位招聘,对取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因招聘单位取消或相应削减招聘的,经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招聘单位参加招考。

3.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参加我社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办法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公布。

(2)取得复审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招聘单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时使用的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暂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2020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参加复审,但如果通过后续环节取得录用资格的,必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经审核发现应聘人员不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该职位空缺复审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书面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后,方可进入面试。

5.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

面试在报考单位市(州)所在地统一时间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员,可在面试前2天登录官方网站查询打印《面试通知书》。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统计结束后,将在官方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本人综合成绩。

6.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单位招聘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对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对象,由各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明确是否合格,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不能得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以及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故意隐瞒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不宜到农信社工作疾病的,参加工作后发现的,作辞退处理。

7.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招聘单位员工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及时到岗工作,以及招聘单位认为存在其他问题不宜到农信社工作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公示及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招聘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9.入职培训

拟录用人员须完成所有入职培训项目(含军事训练项目、业务操作等),对不能参加所有培训项目的,以及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面试、体检、录用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和相关信息均通过贵州农信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并以手机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要严格遵守本《招聘简章》和我社有关规定,若有违反或弄虚作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记录在案。

(三)我社不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命题中心等类似机构,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借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我社无关。对于冒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名义举办各类考试辅导班、印制各类考试辅导资料、及出版发行出版物的,如有侵权行为的,我社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报名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售卖试题、答案等信息。

(四)对所有应聘人员信息予以保密,应聘材料不退还。应聘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有关信息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官方网站(://.gznxbank)发布内容为准,其他未经我社授权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的信息均与我社无关。

(六)本次招聘公开发布的《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研究确定,并通过官方网站公布,各位应聘人员应随时留意。

以上就是,贵州农村信用社招聘公告在哪里看的全部内容。

贵州贞丰县事业单位2012新增人员公开招聘672人公告

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2名新增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在贵州省教育厅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监督下,由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成立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工作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招聘职位

根据工作需要,2008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职位如下:

序号 职位 专业要求 名额 是否需要

基层经验 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1 中学数学

学科教研员

数学与应用数学

1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具有中学教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通过CET-4级或英语CET-4级425分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2 教育科研

人员 本科学历专业:

1、教育学

2、教育技术学

研究生学历专业:

1、教育学

2、教育原理学

3、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4、教育技术学 1

否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具有中学以上教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通过CET-6级或英语CET-6级425分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受职称条件限制,可直接参加报名应考。

合计 2

四、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必须于2008年9月30日前,提供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岁,即1990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岁,即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教育网、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5-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市场,地址:贵阳市毓秀路18号。

3.联系人:赵敏;联系电话:(0851)6750385。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贵州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贴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获奖或资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人员为在职人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报名人员为在职中小学教师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4)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职位1个。

(5)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批准参与应聘人员名单及时在贵州省教育网予以公布。

每个职位批准参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少于3:1。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请示省人事厅批准后,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各占50%。

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中国***十七大有关文件精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职位1(中学数学学科教研员)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数学学科教材要求的教学内容,职位2(教育科研人员)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科研基本知识。

(2)笔试时间:2008年9月22日。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08年9月19日到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领取。(地址:贵阳市陕西路123号)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取闭卷方式进行。

(6)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7)笔试结果、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在贵州教育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主要结合报考职位需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应变能力等。

(2)面试总分100分,均分两部分进行。

学科教研员面试内容为:面试考官组集体面谈考核(40分);教学公开课1节,面试考官组予以考核评定(60分)。

教育科研人员面试内容为:面试考官组集体面谈考核(40分);教育科研课题案例分析,面试考官组予以考核评定(6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收费金额参照省人事厅相关标准执行。

3.计算综合成绩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面试结果、综合成绩均在贵州教育网上公布。

4.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5.综合考核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工作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招聘结果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名单在贵州省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报省人事厅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公室填写《贵州省直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考备案审核表》,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贵州省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或《贵州省调动人员登记表》,并签署意见后一并交省教育厅人事处。省教育厅人事处按照规定程序,将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审议后,统一报送省人事厅审批。

(七)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待省人事厅批准后,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手续或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八)聘用人员待遇及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012贵州省贵阳市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1人公告

根据《州人民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规定和《贞丰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为加快贞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生机活力。经县委、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2012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经报州人社局备案,现公布实施。

根据《州人民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规定和《贞丰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为加快贞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生机活力。经县委、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2012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经报州人社局备案,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详见《2012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贞丰县服务期满或在岗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及受纪律处分的;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违反生育政策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6、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除外);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0日--7月1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人力市场

 3、报考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贞丰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予以调整或取消。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19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人力市场。

 考生凭有效居民(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明)和报名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2、农村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州党发[2012]4号文件)。

 (三)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贞丰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农村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提供县人口与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考试

 (一)面试

 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系统单位代码1204,职位代码7,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面试由县文广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开始。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地点:待定。

 教育系统单位代码1219,职位代码10—18,取先说课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说课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说课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说课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说课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说课工作由贞丰中学组织实施。

 说课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开始。

 说课内容:现行本专业高中课程。

 说课地点:贞丰中学

 (二)笔试

 笔试用闭卷方式进行,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贞丰中学职位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不满6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其他职位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不满5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详见附表,总分分别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12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根据分类职位划定的最低分数线,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确定,凡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数的,在进入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内,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另行出题考试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体检(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贞丰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zfrsj.gov.cn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2012年8月30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的;

 6、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证明和材料的;

 7、组织纪律涣散,在参加招聘过程中无理取闹,考试中弄虚作,徇私舞弊的;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在贞丰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县同意后,填写《吸收(聘用)审批表》,并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后,由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聘工作程序,监督试卷评卷并参与考生成绩的统计核实工作,考试所有资料,由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密封,并将考试资料保存于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6610056(县纪委)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开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2021年贵州黔东南州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33人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单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单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或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51人。其中管理岗位(A类)87人,专业技术岗位(B类)535人,教师岗位(C类)83人,工勤岗位(D类)46人。详见《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5.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上六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6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条件见《招聘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7月2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人员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限截止2012年7月2日服务期满两年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限截止2012年7月2日服务期期满一届的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7月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岗位招聘要求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7月2日900至7月6日18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gyrsks.gygov.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8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日之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7月2日900至7月8日1800。

 2.截止2012年7月6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号)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日900至7月9日18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9:00至7月1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岗位招聘的,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按照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持有关证明原件于7月9日1600前到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可以加5分。其中: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前进行计算;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在技能测试成绩中进行计算。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的《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市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颁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确认。

 3.受理加分申请时间、地点

 受理加分申请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受理加分申请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市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

 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加分公示

 加分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A类、B类、C类岗位)或技能测试(D类岗位)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7月20日至7月21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9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其他明不予认可)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8月20日在贵阳人力和社会保障网(gzgy.lss.gov.cn)、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技能测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全部参加相关岗位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或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数,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其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毕业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面试

 面试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D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一、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3.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4.D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

 2.如果A、D类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B类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C类岗位进入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岗位招聘数为1,而进入面试或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参加面试或试教考生的面试或试教成绩,须达到面试或试教当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数(含)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岗位招聘数大于1,而进入面试或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未达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岗位招聘2人,现只有5人参加面试或试教,则笔试或专业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排列在第4、第5名的考生即为未达3∶1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或试教成绩,须达到面试或试教当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数(含)以上,才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达到面试或试教当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数(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二、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D类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7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7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未能提交岗位招聘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11.不符合岗位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或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十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及单位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到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根据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合同鉴证。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一年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构备案。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1-8129018(贵阳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

 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4)。

 2.0851-7989520(贵阳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3.0851-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考生成绩等内容)都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或“贵阳人力和社会保障网”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贵州黔东南州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33人已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6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我县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化等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决定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组织、编制、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作全日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期间的);

 6.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含参加2021年度已签约的);

 10.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榕江县人民网(://.rongjiang.gov.cn/)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请考生通过拟报考职位对应网站关注引才有关信息。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榕江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8室。

 对应聘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由县人社部门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报考者需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榕江县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原件各1份;

 3.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5、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工勤编制人员除外)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可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专业测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引才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四)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国外学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六)聘用审批

 经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见附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各位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智能手机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合格,经测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报名现场,同时提交《榕江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肺炎防控个人书》和《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5)。

 凡违反黔东南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亲属关系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引才个各环节报考者、考务工作者均应遵守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八、待遇

 按《榕江县关于引进近年内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执行。

 九、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继续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十、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表.xls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xls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及咨询电话.xls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防疫个人(书)及排查登记表.doc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就业意向书.doc

 榕江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4日